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尸检报告显示,李宝华头部被砍13刀,诸创均深达颅骨。抢救病历记载,李宝华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内多发较大血管断裂,术中共取出碎骨片17片,脑膜破碎严重,大量脑组织外溢,颅脑损伤程度极重,外伤5分钟后已无生命体征。
至此,陈振泉和孟书记都松了口气,他们以为这件事终于解决了,万万没想到,赔偿1万元的方案又被院方拒绝了,这一次曹科长没有给一直代表陈建利协调的陈、孟二人打电话,而是直接找到了陈建利,陈建利接完电话后,心情很不好。“那天他正玩电脑,接了一个电话,挂了电话我问他谁打来的,他说医院,不叫调解了,我问怎么又反悔了,陈建利说院长说按着(方言:放着),不叫办了。我看他挺生气的,就没再多问。”孟洋说。 出生3天的女儿死亡成为第一导火索
王志花对这一说法完全不认可,她表示自己没有观看过抢救,自从孩子被送入新生儿病房,她再未见过孩子,直到最后一次李宝华准许她进入,她将孩子抱了出来,而那时陈建利根本不在她身边,与她一起进去的是陈建利的姐夫,那段时间陈建利去了哪,孟洋和王志花都说不太清。在多份医护人员的证人证言中,只有魏某提到了陈建利和母亲旁观抢救过程。 被告质疑证人证言 家属要求公开视频
王志花记得,下午17点多,陈建利接到了李宝华的电话,立即跑向5楼,她觉得不对劲,也跟了上去,并在新生儿病房门口见到了李宝华,“他再一次阻拦我进病房,把我领进了不远处的医生办公室,这时我发现李宝华的眼睛里有泪水。我拼了命要进新生儿病房,李宝华这次让我进了,说再不让我进怕我会急死。” 2016年1月19日,陈建利的二女儿在莱钢医院出生,出生时一切状态良好,因为老大是个儿子,35岁的陈建利对这个小女儿格外宝贝,给孩子取名陈文琪。
从女儿夭亡到凶案发生,中间经过了整整8个月,这8个月的时间里,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扭转结局,可惜,所有人都错过了。 记者就诊疗过程是否正确及时这一问题请教了某妇产科权威专家,在阅读了医生们的证人证言并查看了部分死亡婴儿的病历后,该妇产科专家表示,从病历记录来看,这个新生儿的死因确实是肺炎及败血症,治疗过程没有重大缺陷,“新生儿肺炎窒息死亡都是很常规的处理,这一级别的医院是不会处理错的。”
无可辩解:尸检报告显示 13刀均深达颅骨 孟洋也表示,她记得医生抱走孩子时说的是“黄疸”,不记得听到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诊断。
判决书显示,1月22日的协商会议上,除了有院方和家属,还有莱芜市医患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刘主任,和1月21日晚接到打砸报警出警的莱钢医院属地派出所姜姓所长。 陈建利的一审判决书厚达76页,其中列举了详细的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但陈建利却指出,有医务人员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虽然这一说法未被法庭采信,但记者仔细查阅判决书后发现,当日救治过陈建利女儿的医务人员证言确实彼此间存在各种差异,陈建利的妻子和母亲也对其中部分证人证言表示怀疑甚至予以坚决否认。
陈建利的一审判决书厚达76页,其中列举了详细的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但陈建利却指出,有医务人员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虽然这一说法未被法庭采信,但记者仔细查阅判决书后发现,当日救治过陈建利女儿的医务人员证言确实彼此间存在各种差异,陈建利的妻子和母亲也对其中部分证人证言表示怀疑甚至予以坚决否认。 据莱钢医院出示的会议记录显示,陈家亲属离开后,莱钢医院又连夜召开了一个会议,经讨论认为陈建利女儿的死因系严重感染引起的器官衰竭、败血症,治疗、抢救规范,措施得当,无半点瑕疵。
陈建利一审宣判死刑后,陈家所有人都非常意外,他们认为陈建利杀人事出有因,且莱钢医院对这起命案负有难以推卸的责任,所有后果不该由陈建利一人承担。 陈建利杀掉李宝华后没有离开,他坐在那间惨绝人寰的屋子里,把刀放在一边,点上了一支烟。
王志花对这一说法完全不认可,她表示自己没有观看过抢救,自从孩子被送入新生儿病房,她再未见过孩子,直到最后一次李宝华准许她进入,她将孩子抱了出来,而那时陈建利根本不在她身边,与她一起进去的是陈建利的姐夫,那段时间陈建利去了哪,孟洋和王志花都说不太清。在多份医护人员的证人证言中,只有魏某提到了陈建利和母亲旁观抢救过程。 2016年10月9日,陈建利杀害李宝华6天后,当地政府发放给陈建利家人5万元抚恤金,存放了8个多月的孩子遗体也准许陈家人取回,安葬在山上村子的公墓里。陈建利最初所求无非5万元赔偿或是将孩子遗体取回,在成为杀人犯后,他合理或不合理的要求,竟然都“如愿”了。
案发后,莱钢医院在每栋楼下设置了治安岗,24小时有人值守,定时巡逻 王志花对这一说法完全不认可,她表示自己没有观看过抢救,自从孩子被送入新生儿病房,她再未见过孩子,直到最后一次李宝华准许她进入,她将孩子抱了出来,而那时陈建利根本不在她身边,与她一起进去的是陈建利的姐夫,那段时间陈建利去了哪,孟洋和王志花都说不太清。在多份医护人员的证人证言中,只有魏某提到了陈建利和母亲旁观抢救过程。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在等待的过程中,陈建利的情绪越来越差,最终失控打砸了儿科医生办公室。
村里人都说,陈建利是个本分人,脾气也不暴躁。孟洋说,陈建利平常连鸡都不敢杀,过年杀鸡都要等着岳父动手。这样的一个人,为什么成了一个残忍的杀人凶手。 根据刘主任的证言,双方对婴儿死因存有异议,院方要求尸检定责才能赔偿,但家属一方不同意尸检。刘主任向双方介绍,不尸检也可以进行调解,只要院方同意赔偿,但莱钢医院拒绝赔偿。在1月22日的调解会上,双方都未明确选择处理方式。陈建利的姐姐告诉记者,他们不愿选择尸检,是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想孩子死后还没个全尸。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王志花记得,下午17点多,陈建利接到了李宝华的电话,立即跑向5楼,她觉得不对劲,也跟了上去,并在新生儿病房门口见到了李宝华,“他再一次阻拦我进病房,把我领进了不远处的医生办公室,这时我发现李宝华的眼睛里有泪水。我拼了命要进新生儿病房,李宝华这次让我进了,说再不让我进怕我会急死。”
但在王志花的记忆里,当天的事件过程与陈建利口供差异很大。王志花回忆,自从孩子被抱走后,她再也没能看见孙女,她不记得医生说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名词,她只记得医生说孩子是得了黄疸。她多次想进入新生儿病房看看孙女但始终未被允许,“医生说,我们身上有菌,不能进。” 但在王志花的记忆里,当天的事件过程与陈建利口供差异很大。王志花回忆,自从孩子被抱走后,她再也没能看见孙女,她不记得医生说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名词,她只记得医生说孩子是得了黄疸。她多次想进入新生儿病房看看孙女但始终未被允许,“医生说,我们身上有菌,不能进。”
陈建利口供显示,当日14点30分,李宝华告诉他怀疑孩子得了肺炎和败血症,两人还讨论了转院治疗的问题,17点40分左右,李宝华告知陈建利孩子不行了,说抢救已无意义,征求家属意见是否继续抢救,陈建利选择了放弃抢救,并签了病危通知书等三四份文件,他问李宝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李宝华没有解释就走了。 尸检报告显示,李宝华头部被砍13刀,诸创均深达颅骨。抢救病历记载,李宝华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内多发较大血管断裂,术中共取出碎骨片17片,脑膜破碎严重,大量脑组织外溢,颅脑损伤程度极重,外伤5分钟后已无生命体征。
一审判决后,陈家人决定上诉,同时还打算将莱钢医院告上法庭。 协商很不顺畅,曹科长每次向院领导汇报反馈回来的信息一直是“院领导不同意”。为了尽快将事情解决,陈家人不断主动降低索赔金额,从最初的5万,降到3万5,降到1万5,最后变为1万元也接受。“9月底,我和村支部孟书记又去找曹科长,他说赔偿1.5万也不太可能,但医院每年有一个医疗事故保险无责任赔付名额,赔偿金额不超过1万元,如果到了年底没有别的事,走这个渠道赔付还是有可能的。我和孟书记回去给陈建利做工作,我说咱不能指着这个事发横财,到时候把你交的2万保证金退给你,再赔给你1万,就这样吧。陈建利说‘行,你看着办吧。’”陈振泉说,“这个无责任赔付名额,医院的人不说,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这还不是协商吗?”
法庭: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剥夺他人生命
一审判决后,陈家人决定上诉,同时还打算将莱钢医院告上法庭。
案发后,莱钢医院在每栋楼下设置了治安岗,24小时有人值守,定时巡逻 来源:津云
王志花对孩子死亡当晚新兴派出所姜所长说过的一句话始终难以释怀,“他说有规定,不管是不是医院的责任,孩子的尸体都不能往回带,还说有犯罪分子利用婴儿尸体藏毒,我们藏什么毒啊?”
在“讨说法”未果后,他砸了医生办公室 嫌犯否认故意杀人,却在去医院途中买刀、开刃
孟洋说,孩子没了以后,陈建利精神状态越来越差,以前他会跟妻子说说自己在哪干什么活,出事后他话很少,叫他吃饭也没什么反应,还动不动就对儿子发脾气。女儿的事久拖不决对陈建利来说已是一种精神折磨,所以他曾打算放弃索赔,让这件事尽快了结。李宝华最后大致就倒在最右边玻璃窗的下面
有医生提到,胎儿是臀位,产妇羊水三度污染,以阴道助娩方式生产,这些都与患儿发病有关联。专家表示,受各种条件所限,这名产妇在孕期已经积攒了问题,这些问题不是莱钢医院这一级别的医院能为她都解决的,新生儿肺炎病情发展就是很快,这一级别的医院抢救成功不太现实,但医生没有做违背医疗常规的治疗,“我想来想去,整个环节可能只有一个瑕疵,那就是医生发现肺炎比较晚,但这不能叫错误,只能说是受医院经验、技术所限,发现早也未必结果就会不一样。”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来源:津云
笔录显示,新兴派出所姜所长称21日晚听到莱钢医院的一个人说,卫计委有规定,凡对死因有异议的情况,遗体应保存在医院,于是对陈家人进行了转述,之后,他未再对陈家人说过这样的话。 李宝华的妻子也曾在莱钢医院工作,是某科的一名护士,事发时她正在院内上班,事发后立即赶到现场,因所受刺激过大,事情处理完后她很快就离开了莱芜。同事们事后曾试着与李宝华的妻子联系,想去看望她,但李宝华妻子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过段时间再打,发现她已经换了号码。“我们都不敢联系她,她说不许我们和她联系,大概是想彻底和这里的生活告别吧,实在太伤心了,他俩是医院里自由恋爱的,感情非常好。”另一位李宝华妻子的前同事告诉记者。
李宝华当年被砍的医生休息室已改做他用,第一次被砍后,李宝华带伤逃出休息室,躲进了距离休息室约16米的医生办公室,一位知情人指着医生办公室门口靠墙的一处位置表示,李宝华最后就是倒在了那个地方。 孟洋也表示,她记得医生抱走孩子时说的是“黄疸”,不记得听到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诊断。
无可辩解:尸检报告显示 13刀均深达颅骨 有医生提到,胎儿是臀位,产妇羊水三度污染,以阴道助娩方式生产,这些都与患儿发病有关联。专家表示,受各种条件所限,这名产妇在孕期已经积攒了问题,这些问题不是莱钢医院这一级别的医院能为她都解决的,新生儿肺炎病情发展就是很快,这一级别的医院抢救成功不太现实,但医生没有做违背医疗常规的治疗,“我想来想去,整个环节可能只有一个瑕疵,那就是医生发现肺炎比较晚,但这不能叫错误,只能说是受医院经验、技术所限,发现早也未必结果就会不一样。”
记者就诊疗过程是否正确及时这一问题请教了某妇产科权威专家,在阅读了医生们的证人证言并查看了部分死亡婴儿的病历后,该妇产科专家表示,从病历记录来看,这个新生儿的死因确实是肺炎及败血症,治疗过程没有重大缺陷,“新生儿肺炎窒息死亡都是很常规的处理,这一级别的医院是不会处理错的。” 院方确认治疗零瑕疵 陈家不接受尸检索要赔偿
王志花对这一说法完全不认可,她表示自己没有观看过抢救,自从孩子被送入新生儿病房,她再未见过孩子,直到最后一次李宝华准许她进入,她将孩子抱了出来,而那时陈建利根本不在她身边,与她一起进去的是陈建利的姐夫,那段时间陈建利去了哪,孟洋和王志花都说不太清。在多份医护人员的证人证言中,只有魏某提到了陈建利和母亲旁观抢救过程。当年凶案发生在外科楼5楼